为维护体育彩票品牌形象,规范体育彩票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体育彩票行为,保障购彩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内容
(一)体育彩票实体店利用中国体育彩票开奖结果销售非法彩票;
(二)体育彩票实体店销售境外彩票、组织赌博、制售假彩票;
(三)体育彩票实体店收取票款后不出票、少出票或一票多卖;
(四)体育彩票实体店开发、推广或组织社会公众利用平台网站、手机APP等销售体育彩票。
二、举报要求
(一)违法违规行为须发生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经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批准设立的在售实体店;
(二)实名举报,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及具体的举报事实,应根据要求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举报人能够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印证的详实、确凿的初步证据,包括:被举报者的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违规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证据(如社交软件聊天信息截图、转账支付记录等)。举报人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故意编造、歪曲、夸大事实;
(四)举报内容未被公安部门、相关行政部门及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掌握的;
(五)举报内容经公安部门或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查证属实的。
三、奖励金额
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奖励2000元。
四、奖励原则
(一)对举报人的奖励一案一奖同一案件线索对举报人只进行一次奖励;
(二)两人(含)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三)两人(含)以上先后举报同一案件线索,按时间先后,奖励第一举报人。
五、奖励程序
(一)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或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查证属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实名举报人可获得举报奖励。
(二)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应当在违法违规事实被查证属实起15个工作日,告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举报人在收到举报奖励告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自行到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领取奖励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四)奖励部门履行单位内部审批工作程序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将奖励金支付至举报人银行卡或指定账户。
六、举报途径
(一)举报电话:95086
(二)举报邮箱:SXTCSCB@126.com
七、其他事宜
(一)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利益相关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及匿名举报不予奖励。
(二)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依法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相关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应对举报行为负责,对编造、诬告、报复性举报、行业竞争恶意举报信息的举报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在举报奖励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奖励金额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本奖励办法由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奖励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4日